我有兩個作家朋友,大名甲不斷出書,小名乙不斷比賽;每年書展前,或者文學獎截稿前,兩人都很忙;大名甲忙得很抑鬱,小名乙忙得很毛躁;甲和乙,同樣身心受損,火速衰老。兩人本來衣食無憂,「為什麼硬要跟自己過不去?」我不解地問。「我需要成就感。」大名甲說。「你已經很有成就。」我說。但大名甲,還是覺得成就,總是不夠。
小名乙需要的,卻是「認同感」。「我得了獎,等於獲得認同。」他認為:「認同感」多了,就可以成大名;成了大名,就可以得到「成就感」。「認同」和「成就」,本來是好事;渴望「認同」和「成就」,也不見得是壞事,怎麼在這兩個人身上,卻變成了兩副腳鐐,教他們萬分苦惱?究其原因,可能都害了「強迫性思想打擂台症」。
高手,不打擂台;天天打擂台的,不會是高手。
「不打擂台,怎麼知道自己的實力?」小名乙可能會問。年輕的時候,姑且去打打看,連贏十八場,該收手了,該回家鑽研更精深的武學了。「不比賽,不拿獎,就得不到觀眾的認同。」這是小名乙的思路。「成就,就是在擂台上,每次都打死人。」這是大名甲的邏輯。越想,越覺得可笑。沒有了擂台,難道就不知道自己的能耐?
烈日當空,在擂台下叫囂的,不是獐頭,就是鼠目,個個灰頭土臉。一個人,這樣天天拳打腳踢,血飛汗濺,直打到兩鬢花白,腰肌勞損,就算真得到「認同」和「成就」,看起來,會不會有點狼狽?人,努力幾十年,還學不會「淡定」,也太枉了。我內力充盈,早學會了六脈神劍,明知道用一隻手指,就可以隔空捽死你,我還會在擂台上跳來跳去,失聲狂呼:「有沒有人上來挑戰?」
「人家擺下擂台,你都不去打,根本就是怕打敗了丟人。」當然,會有人這麼說。說好了,我天天閉門磨刀,哪有閒暇去大開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