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婚廚師四年前搭上失婚婦搞婚外情,不時到屯門配水庫附近的晨曦亭「打野戰」,去年6月,他疑因欠債一心求死,復遭女友迫他借錢,一時火起,用雨傘及石頭將她擊斃,屍首腹部最後還遺有雨傘殘骸。陪審團昨在高等法院退庭商議七小時,一致裁定廚師因挑釁誤殺女友罪名成立,法官韋毅志押後今天判刑。 記者:陳曉薇
被告羅錦福(41歲)聞判後並無太大反應,他被控於去年6月28日在屯門徑晨曦亭外,謀殺35歲女子譚瑤素。
借款還貴利一時火起
控方案情指,已離婚的譚瑤素,與前夫育有兩名女兒,她於03年任酒樓侍應時與已婚任職點心師傅的被告認識,兩人隨即展開一段婚外情,不時會到晨曦亭進行性交。
據被告被捕後向警方供稱,他於案發時已身負30多萬元銀行債務,案發當天,他早因欠債問題一心求死,至他與譚往晨曦亭性交後,譚突然開口問他借兩萬元還大耳窿債,令他一時火起,便萌生找她陪死的念頭。
被告在盛怒下,用帶同的雨傘從後擊打譚的頭部及身體至倒地,復用腳踏其身體,直至她失去知覺,他仍沒有停手,拾起石頭擊她的頭,並用雨傘殘骸插入其腹,隨後離開現場返家,途中往投注站買馬。警方翌日接報趕抵現場,發現譚的屍首,法醫相信她因頭及頸部受傷,導致大量出血致死。
指警方恐嚇才認殺人
被告在庭上自辯時推翻供詞,指受警方恐嚇,才會承認殺人。他表示喜歡譚瑤素「人靚、身材好」,但她卻只愛他的錢,譚於案發日問他借兩萬元遭拒後,首先發難用雨傘襲擊他,他受挑釁才會失控反擊,用雨傘不停擊打她,雙方拉扯期間,譚失平衡跌倒,她手持的遮骨插入她的腹部,當她滑倒時,在旁石頭亦倒向她,他否認曾用石頭襲擊譚。
案件編號:HCCC2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