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快將7歲的男童獨個兒到粉嶺聯和墟新街市的公廁如廁後,向父母投訴「被叔叔摸patpat」,父母報警求助,警方最後將在街市大牌檔當廚師的「叔叔」拘捕,暫列非禮案跟進。大牌檔的檔主卻聲稱,下屬當時只是觸摸男童的頭部。警方稍後將為男童進行錄影會面,錄取口供。 記者:陳沛敏 雷子樂
男童母親在網上討論區講述事件,事發為7.1回歸10周年當日,她與丈夫和兩名兒子到聯和墟新街市3樓熟食中心吃午飯,其間讓長子獨自去廁所,約三分鐘後兒子回來說:「頭先喺廁所有個叔叔摸我patpat。」其丈夫立即帶同兒子到公廁找「叔叔」,並報警求助。
男童母親形容,涉案男子見他們報警,即惡言反問:「使唔使報警咁大件事?」警方到場了解事件後,表示涉案人願向男童道歉;男童不接受,警察急召更高級人員到場,多次詢問事主是否接受道歉。
男童母親再問男童的意願,男童回答說:「我想交畀警察叔叔,因為佢做呢啲錯事,係應該畀警察拉㗎。我好唔開心,我唔想其他小朋友下次會好似我咁。」警方才將他們帶返警署錄取口供。
男童情緒低落
男童母親引述兒子說,被摸時回頭一看,看見「叔叔」正對着他笑,笑容「好恐怖」。事後,男童情緒低落,在家中如廁和洗澡時,更特別把門鎖上,明顯受了驚嚇,沒有安全感。
記者昨向該大牌檔求證,檔主強調事件是誤會,當日該店廚師到公廁,洗手時碰見一名男童在玩水,見他樣子可愛,曾觸摸他的頭部,「其實摸吓個頭好平常啫,唔知點解個家長搞到咁大陣仗,警察嚟到都笑佢哋,佢哋仲畀啲街坊指住鬧,話佢哋搞事。」記者再到事發的廁所視察,廁所燈火通明,門外有清潔工人當值。有清潔工人承認曾聽聞事件:「聽講個大人都係同個細路玩吓啫,唔知會搞到咁嚴重。」
暫列作非禮案
警方發言人證實,本周日接獲一宗在粉嶺聯和墟新街市發生的報稱非禮男童案件,警員接報到場後,拘捕一名48歲男子。警方稍後會替受害人進行錄影會面錄取口供,未將案件正式分類,但暫列作非禮案,交由上水分區刑事調查隊跟進調查。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
事主家長指到場警察曾提議涉案人向男童道歉了事,有大事化小之嫌,警方表示要跟進了解指控是否屬實。
專家之言:應盡快為孩子尋求輔導
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雷張慎佳認為,此案的事主家長報警求助,反映社會對保護兒童的意識有進步。她指出,警方處理這類案件時應特別小心審慎,切勿掉以輕心,必須向兒童仔細了解情況後才作判斷。至於觸摸孩子臀部是否構成侵犯,她認為要視乎個案的具體情況。
雷太指出,觸摸兒童臀部是否構成非禮,要視乎個別情況,例如被摸兒童的年齡,是幾歲的嬰兒抑或正在發育的兒童;被摸的兒童當時有否穿着褲子;在甚麼情況下被觸摸等等,很難一概而論。但她強調,警方接獲這類投訴時,必須認真深入調查,切勿以息事寧人或大事化小的態度處理。
成年人要留意言行
雷太又建議,若孩子因事件受到困擾,家長應盡快為孩子尋求輔導;成年人與兒童相處時,應格外留意自己的言行,因為任何令兒童感覺不舒服的動作,都不應鼓勵或容忍。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鍾錦華回應時表示,前線人員都有受過處理性罪行的基本訓練,但面對個別案件的不同情況,始終牽涉個別人員的判斷。一般而言,警方處理兒童受性侵犯的案件時,須安排受害人到警署,由專責小組進行錄影口供程序。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