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巿的保安 - 高慧然

超巿的保安 - 高慧然

大陸超巿往往設儲物櫃,進超巿前,顧客要把隨身攜帶的物件鎖進儲物箱。如果一不小心把從別家店舖購買的商品帶進了超巿,收銀員則有權檢查購物單據及替商品「驗屍」。
超巿權力很大,有權假設每個顧客都是賊,直至超巿確認了顧客的清白。當真正捉到賊,絕大多數情況下超巿不會報警處理,而是交由保安自行處置。這源於大陸一條很荒唐的法律:由被盜竊物品的價值來裁判事件的性質,若數額細小,公安不會受理。所以,如果你「耐打」能力強,不懼怕私刑,那麼,在大陸做一個「小毛賊」還是蠻過癮的,每天偷一點點,捉到了被人打一頓,只要不被打死,留得青山在,繼續做「毛賊」,可以是一份終生職業,長做長有,反正不會留下案底。正因為法律沒有阻嚇作用,所以超巿的「地下行刑室」便應運而生。當那些由農村到城巿求生的城巿「下等人」、「邊緣人」,在城巿受盡白眼,歧視,一旦當上保安捉到賊,自我價值空前膨脹,覺得自己手操生死大權,少不免把在城巿受的氣發洩到小偷身上,早幾年不時能看到超巿保安打死打傷小偷的新聞。現在他們不敢再把小偷「往死裏打」,改由精神折磨,掛牌遊街示眾。前些日子杭州便有個女孩子因為偷了超巿的化妝品被遊街後服毒自殺。
保安處置小偷的方法層出不窮,有一單是保安把小偷非法禁錮後,要求小偷的姐姐用錢交換弟弟的自由,那姐姐交了錢後,保安又逼她上床,姐姐為了「救」弟弟,忍痛答應。最可悲的,是那姐姐居然是個大學生!
不要怪女大學生法制觀念薄弱,人權意識模糊,在一個法官都漠視法律尊嚴的國家,這絕對不是新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