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在台灣,有兩篇「對話」在傳媒中流傳,兩篇都是《聯合報》系老闆王必立與文化界名人的談話記錄,話題是台灣的報業,其中尤以針對《聯合報》提出建議。兩文都來自《聯合報》的內部刊物。
文化界名人之一是林懷民,另一是台灣城邦集團的首席執行長(CEO)何飛鵬。這兩人都是台灣文化界舉足輕重的人物。兩人都是台灣本省人,他們都全面推崇台灣的《壹週刊》和《蘋果日報》,同時也都在檢討,為什麼台灣本地沒有辦法生長出《蘋果》這樣的報紙,而由一個香港商人在台灣開創出這種媒體生意?
兩篇談話錄我都看過。我記得最清楚的一段話,是林懷民說的,他說《蘋果》在台灣的成功,使台灣的報紙都想學《蘋果》,想《蘋果》化,但沒有一份學得像,因為其他報紙都穿西裝,而《蘋果》是不穿西裝的。
這個「穿西裝」的比喻很生動。其實,他的意思拿廣東話來說,就是其他報紙都「扮嘢」,而《蘋果》不「扮嘢」。
所謂「扮嘢」,就是扮知識份子,扮高深,扮清高。兩人中一人(忘了是誰)舉例,《壹週刊》介紹一些台灣鄉村的民宿別墅,都把民宿的地址電話列明,方便讀者去尋找。但其他報刊通常不會列明,因怕人家說他們藉報道來「賣廣告」,「益」了那些沒有花廣告費的民宿。舉這例的人說,這就是《蘋果》純從讀者出發的與別不同的方針。
許多人都認為,廣告是報刊的衣食父母。一般看法是,報紙至少有兩個老闆,一個是讀者,一個是廣告客戶。但《蘋果》文化是只有一個老闆,這老闆就是讀者,廣告客戶不是老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