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刊昨天以《蘋果文化》作專題報道,講十二年前《蘋果》創刊在香港報壇掀起的一場革命性改變,帶來各大媒體的市場化,刺激、淺薄、誇張、圖像化,並說「但絕艷露底還只有正牌《蘋果》做得到。」
報道又講○三年台灣《蘋果》面世,「即顛覆了台灣報業,重演了在香港發生的事情。」
前一句說「顛覆了台灣報業」,是真的,後一句說「重演香港」卻未必準確,因為台灣《蘋果》走出了一條獨特的路,也是一條與香港《蘋果》稍許不同的路。香港《蘋果》,或許正如次文化堂的彭志銘所說,是一份「反對報」,「今時今日的黎智英……透過《蘋果》你見到他是一個政治人物。」
今年七一遊行,黎智英走在帶頭的最前面,但在台灣,《蘋果》不是一份「反對報」。它不是站在反對黨「國民黨」的立場批判執政的民進黨,而是站在老百姓的立場,也就是非藍非綠的立場,對藍、綠都予以批判,藍綠獲民眾支持的舉動也都予以平衡報道。
台灣傳媒在《蘋果》出現之前,藍綠分化已界線分明。偏藍的傳媒對有利於綠的報道,不是做得很小,就是報道中也帶批判性,反之亦然。電子媒體的議政節目,藍營電視台請來的清一色是支持藍營的論政者,綠營電視台則清一色是綠營論客。不可能有不同意見的聲音。因此,所謂討論、座談,實際上是互相取悅對方及取悅支持同一陣營觀眾的「同樂會」。
昨天副刊的專題說,不要以為文化界和藝術界不喜歡《蘋果》。在台灣也如此。台灣「雲門舞集」的創辦人,著名文化人林懷民,就在一篇與《聯合報》社長的對話中,直言「我最喜歡看《蘋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