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貢海灣出現鯊魚,泳客不要再去游泳。
倫敦出現汽車炸彈,拉登的恐怖再現,第二天,現場卻舉行紀念王妃逝世十周年的音樂會,恐怖份子在音樂會可能還有第二波攻擊,如果孩子要去,身為家長,應不應該阻撓?
在帳面上,鯊魚跟恐怖份子一樣危險。然而,不該去西貢海灣,那况有鯊魚,但音樂會卻一定要去,即使可能是恐怖份子的襲擊目標。
因為鯊魚的威脅是天然的。躲避鯊魚,不涉任何道德考慮。但恐怖份子的威脅卻是政治的,目的是製造恐懼。人人都怕了他,第二天的音樂會取消,拉登的黨羽就會發出邪惡的勝利微笑。
如果事情發生在香港,拉登支持的所謂「疆獨」,七一前夕,在中環爆了一輛汽車炸彈,第二天的任何「慶典」,在「輿論壓力」之下,一定會取消。政府和警方將會基於一種假設:如果第二天有更嚴重的攻擊,死了什麼重要的人物,這個罪責擔當不起。
有一句成語:「好漢不吃眼前虧」。雖然第二天拉登再襲擊,只是一種「假設」,而其實這種假設,並無證據支持,只是出於恐懼,但中國式的應變,必定是取消活動,「讓領導先安全撤離」,軍管戒嚴,以後怎樣鐵腕抓人,是以後的事。
倫敦的音樂會,不但艾頓莊登台,連未來的「領導人」威廉王子也如期到場,聽着音樂,還一起跳舞。警方當然嚴密佈防,但百密總會一疏的,如果遵從「好漢不吃眼前虧」的生存哲學,還是取消了音樂會好,雖然人人心裏其實都知道,在這個骨節眼上,所謂好漢,其實是懦夫的同義詞。
音樂會有六萬多觀眾,其中許多是青少年。他們的父母難道不怕?萬一拉登的人馬還有第二個計劃,在場內引爆公事包核彈怎麼辦?然而一個強國和弱者的分別就在這裏:如果取消音樂會,恐怖份子就勝利了,不讓邪惡勢力得勝,是一場鬥爭的唯一目標,勇敢地跟他賭一手,把保安交給警方──還不必大驚小怪地出動軍隊──一個民主的公民社會,有這份自信。
第二次世界大戰,德國狂炸倫敦,國王也在炮聲中巡視災場。一個城市的勇氣,是有歷史的。這就是「倫敦人」(Londoners)這個名字的其中一層內涵。
香港的七一遊行,還有人擔心,如果下雨,遊行的人數會減少。下雨不是下炸彈吧?即使沒有傘,冒雨走半天,不會有生命危險吧?從這些小小的地方推想,世上哪些國家有民主,哪些地方也許不配享有。鯊魚跟炸彈都會殺人,該逃避的是哪一樣?還是只是一場攔門雨,怕的是傷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