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浙江省投資買樓,那間房子,他用作度假,平時借給親戚居住。結果,親戚偷偷將房產證轉了名,把房子據為己有。朋友決定訴諸法律,為自己討回公道。
得悉朋友要打官司,他的大陸朋友紛紛做和事佬:
「那個是你的親戚,又不是外人,算了吧……」
「你是香港人,賺錢那麼多,何必在乎一套大陸的房子?」
「你比他有錢,當濟貧好了。」
……
朋友有老鼠拉龜的無奈,簡直無從說起。本來他是受害者,個人財產被盜。可是一輪道德審判,他由原告慘變被告,罪名是「風格不夠高尚」、「對窮親戚不夠大方」。
他的大陸朋友不是文盲法盲,都受過高等教育,有一位還是大學的博士生導師。可是在這件事上,他們的思維方式如此狹隘地一致,沒有人意識到每個人都有保護自己私人財產不受侵犯的權利,更加沒有人意識到,法律尊嚴不容挑戰。
終於排期上庭,法官「主持公道」:「你們香港人那麼有錢,而且房子在大陸,你居住或買賣都不方便,不如讓被告賠一點錢給你,兩個人和解吧。」朋友聘請的律師察顏辨色,對朋友道:「既然法官這麼說……」
這樣一個人治而非法治的國家,上至法官下至平民,戮力閹割法律尊嚴,有法而無依。因此,每個人都可以做法官,每個人也都可以扮俠盜,用劫富濟貧掩飾自己的仇富心態。這樣的國家會成為世紀強國嗎?真要放長雙眼睇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