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漢致電來港投注,因賽馬會職員疏忽,令他損失400多元,有法律界人士認為,被告可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索回派彩金額,甚至向馬會追討所花的長途電話費。
律師梁永鏗(圖)昨接受本報查詢說,被告人向馬會職員作出指示買馬,已完成了口頭合約,但馬會職員沒有買,責任在於馬會,如果有錄音證明,馬會應該賠錢,而被告因馬會誤導所造成的損失,譬如派彩、長途電話費或有關的交通費,均可追討。
梁永鏗律師又指出,即使被告人向馬會申請電話投注戶口時所簽的合約內,附有一些對馬會有利的免責條款,但馬會職員疏忽,被告人作為消費者,馬會也難引用該等免責條款,由於有理據索償,被告人可向小額錢債審裁處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