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有沒有人對偷情地點作過調查呢?外國酒店、飛鵝山頂、私家車廂、家中臥室、出租屋……哪一個屬熱門首選?
有個廚師與失婚婦發展婚外性關係,偷情地點是屯門配水庫附近的晨曦亭,日光日白打野戰,雖符合經濟原則,但難度系數太高,獸性與效率缺一不可,不是正常人可以效法的。
正常偷情者會選擇酒店吧?為避人耳目,最好是外國的酒店。若關係穩定,想玩一段長時間的劈腿遊戲的,則會租下一間房子,兩個人約好了時間上去幽會,完事後前後腳離開。直到某一天,女人把衣物化妝品一點點搬進去,還安置了雪櫃微波爐,甚至在廚房裏煲湯,想把偷情屋改變成一個「家」的時候,男人嚇得鼻哥窿冇肉,走夾唔抖。
登堂入室去已婚情人家中做愛的人,屬兩個極端,一是藝高人膽大的男人,與已婚婦沒有感情糾葛,故此沒有心理障礙,抱在懷中的,只是一具滿足生理慾望的肉體,所以不在乎牆上懸掛着男女主人的甜蜜婚紗相,枕頭散發着另一個男人的氣味。
另一種是對已婚男伴產生了真正感情的女人,新人想取代舊顏,處心積慮去情敵床上做愛,想把那一半婚床搶過來,躺在上面,幻想自己是臥室的主人。離開前,特意留下許多蛛絲馬跡:在浴缸留下一綹鬈曲的長髮,在枕畔留下一抹唇印,在床底留下一管睫毛膏,在女主人的梳妝鏡前留下半片假甲……當然不是一時大意的無心之失,而是佈局巧妙的示威與反擊,為了從地下潛出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