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失褲索償4.2億敗訴

法官失褲索償4.2億敗訴

美國前法官皮爾森(RoyPearson)為了一條西褲向韓裔洗衣店老闆索償5,400萬美元(約4.2億港元)的案件,前天(周一)終於審結,華盛頓高等法院法官判皮爾森敗訴,並須為被告付約7,800港元堂費。這宗案件令美國司法制度淪為國際笑話,有學者形容法官的判決,重建了美國司法信心。

小事興訟被轟浪費公帑

高等法院法官巴特諾夫(JudithBartnoff)前天(周一)宣判時指韓裔洗衣店東主夫婦鄭進南和鄭淑,並無違反消費者保障法例,而且「一個合理的顧客,不會期望商家『保證滿意』的承諾,等於要滿足一名不合理顧客的要求」。
鬆一口氣的夫婦倆出席記者會,回答最少來自九個國家的記者追訪,老闆娘鄭淑說︰「若他(皮爾森)還想使用我們的服務,那麼,我們仍歡迎他。」但她忍不住抱怨︰「個人來說,我們不喜歡他。他不是友善的顧客,老是投訴多多。」
皮爾森2005年控告鄭氏夫婦,指洗衣店遺失了他一條西褲,令他情緒痛苦、不便、也違反服務承諾,索償5,400萬美元。案件引起極大迴響,不少人批評皮爾森身為法官卻因芝麻小事興訟,浪費公帑。
鄭氏夫婦雖然不必賠償,卻也面對六位數字的律師費,還要擔心皮爾森會否上訴。他們的代表律師曼寧(ChrisManning)表示正着手向皮爾森索償律師費,但「還要視乎他是否有能力支付」。皮爾森兩年前付了巨額離婚費用,目前失業,連汽車也沒有,兩張信用卡也幾乎「碌爆」。
美聯社/德新社/legalnewsline網站

皮爾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