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對民間人權陣線舉行的7.1遊行施加多項無理限制,昨日遭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全部推翻。委員會主席施偉文形容今次警方做法不尋常,裁定警方必須開放三條行車線給遊行隊伍使用、又指警方無權規定政府總部大閘下午6時關閉,禁止遊行隊伍進入,要求警方將遊行時間延長一小時。民陣對裁決表示歡迎,認為裁決可以證明警方對7.1遊行作出的限制,是完全不合理的。 記者:莫劍弦、倪清江
由四人組成的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昨日進行聆訊,聽取民陣就警方發出7.1遊行不反對通知書內容提出的上訴理據。有份出席聆訊的李卓人說,聆訊甫開始,本身是退休高等法院法官的委員會主席施偉文,對警方今年突然為7.1遊行增加多項限制,感到不尋常,他又質疑警方只開放一條行車線給遊行人士使用,容許汽車在遊行隊伍旁駛過,會對遊行人士構成危險。
須尊重遊行人士權利
委員會又質疑,警方以政府總部下午6時關閘為理由,要求遊行下午6時結束,實際上政府總部由行政署管理,大閘是否在6時關閉由行政署而非警方決定,所以委員會最終裁定,警方必須開放三條行車線給遊行隊伍使用,警方規定的遊行時間也由原來的三小時延長至四小時,遊行提早於2時半開始,下午6時半結束。施偉文說,他明白警方當日協調各項活動出現困難,但他須尊重遊行人士表達意見的權利,他認為裁決已平衡雙方的需要。
民陣指裁決具建設性
民陣歡迎委員會的裁決,召集人孔令瑜認為,今次裁決將有助7.1遊行順利完成,是次裁決對民間團體日後申請進行類似活動時,具建設性的參考作用,民陣會配合7.1當晚煙花滙演,讓參與遊行及觀賞煙花的市民都可在合理及妥當的安排下進行相關活動。
李卓人也說,是次裁決證明警方對7.1限制完全不合理。民陣現正和行政署商討,要求對方將政府總部開放時間延長到晚上8時,但行政署仍未回覆。
警方:態度不偏不倚
警方則堅持事件中沒有做錯,港島總區(行動)高級警司張德強昨日召開記者會時表示,尊重委員會的裁決,警方無意再上訴。他指現時遊行時間有四小時,相信足夠完成遊行,「如果唔夠會同主辦單位協調、磋商,(問逾時)剩低嘅(遊行人士)係咪想行埋,可以有彈性。」
對於警方最初設下的三小時遊行限制,張德強推卸稱,始作俑者非警方而是民陣,「唔係警方加於佢哋」,否認警方有錯,警方考慮大型遊行一般可在三小時內完成,而當晚又可能有7萬人在港島北觀賞煙花滙演,故同意民陣有關建議,張德強並否認最初的方案具政治考慮:「警方做過好多協調大型活動,採取不偏不倚態度,確保在安全和平環境下進行。」
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對7.1遊行裁決
《警方限制》
1)只開放一條行車線予遊行人士使用
2)遊行須於晚上6:00結束;整個遊行活動在三小時內完成
《委員會裁決》
1)警方須開放三條行車線予遊行人士使用
2)遊行可提早於下午2:30開始,延至晚上6:30結束;整個遊行活動在四小時內完成
資料來源: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