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27國領袖經過兩天艱辛談判,通宵達旦,直至昨天(周六)清晨才就制訂取代歐盟憲法的新歐盟條約達成妥協方案,未來數月各方將開會草擬條約內容,目標是在2009年底前完成。
談判的膠着點是英國和波蘭對新條約有保留。波蘭堅決反對德國建議的表決機制,認為這只會對德國和法國等大國有利,英國則反對歐盟權力滲透到英國勞工和司法方面,最後在大部份國家讓步下,英波各得所需:表決制度押後到2017年才實施,歐盟人權法不會在英國有法律約束力。法國企圖秘密將自由市場條款刪去,最後在英國的堅持下才保留自由市場條款。
各方同意成立歐盟總統、擴大權力的歐盟外交事務兼保安政策最高代表(即歐盟外長)、有更大話事權的歐洲議會;成員國也同意削減歐洲委員會成員數目。
路透社/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