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用假文書判社服令

教授用假文書判社服令

【本報訊】中山大學客席教授協助肥料廠東主融資時,代其聘請國際頂尖金融公司撰寫財務報告,東主支付20萬美元(折約156萬元)後,遲遲未收到報告,向教授追究,教授不勝其煩,竟向他出示一張面值5千萬美元的偽造銀行保證書副本,以圖令對方安心,教授早前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一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成立,昨被判社會服務令240小時。
法官李素蘭昨判案說,被告方秉權(40歲)受過高深教育,教授工商管理碩士課程,但其犯案的解釋完全不合邏輯,難令人信服,考慮檢控有延誤,被告被捕至今已22個月,飽嘗壓力,其教學及生意均會受打擊,而事主沒有重大損失,遂予以輕判。
案件編號:DCCC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