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女子因受情困打擊,昨在土瓜灣住所內燒炭自殺,懷疑太過辛苦打消死念,但她將炭火弄熄時,被炭燒傷雙手及身體多處地方,其後落樓求救,被警員發現送院治理。
女事主姓顏(32歲),獨居土瓜灣譚公道84號一個分租房單位。昨上午11時許,她落樓向看更聲稱因不慎被炭火燒傷,要求看更代為報警,剛巧有一部警方衝鋒車經過,警員落車了解情況,一度懷疑顏女雙手及背部的傷痕,被煙蒂灼傷造成,於是將她帶返單位調查。
顏女向警方供稱,因感情問題覺不開心在單位內燒炭自殺,其後又「唔想死」,於是將炭火弄熄。她拍熄炭火時,火舌飛揚將她燒傷,由於她將炭爐清理掉,警方在單位內並無發現。事後救護員到場替她包紮傷口,再送院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