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迫遷 索2000元搬屋費不果<br>租客涉兜頭斬死追租人

遭迫遷 索2000元搬屋費不果
租客涉兜頭斬死追租人

【本報訊】女業主與租客因欠租問題起爭執,業主截電截水以示警誡,並偕前夫一同與租客理論。涉嫌「租霸」被指在爭執時發難,突然在廚房取出菜刀追斬業主前夫,致其頭骨被斬碎,送院3天後死亡。48歲租客昨否認一項謀殺罪,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 記者:黃詠鍶

被告王瑞木被控於去年8月19日,謀殺55歲男子王源康,死者的51歲前妻何菊芳為深水埗大南街一單位業主。何昨在庭上供稱,她於05年10月透過地產代理,將單位以每月3,800元租給被告,被告與妻子及年約15歲的兒子同住,一直依時交租,至去年6月因單位內冷氣機漏水問題與她爭執。

租金扣維修費起爭執

何表示,被告指冷氣機漏水,聲稱已找技工維修,並自行從6月份租金中,扣起500元作維修費,但何發現冷氣機根本沒有維修過,故與被告理論,雙方爭執收場。同年7月及8月,被告未有依時交租,何致電追租不果,遂於8月16日安排裝修工人截斷被告單位的水電,並帶同前夫於當晚10時許與被告理論。
何憶述當時被告答應搬走,但要求取回一個月按金及2,000元搬遷費,她答應會退回按金但指搬遷費並非其責任,此時其前夫亦加入理論,堅決不會賠償搬遷費。被告即說要「攞刀出嚟斬死你」,繼而走到廚房取出菜刀,然後追着正沿樓梯往下跑的前夫。

找幫手否認「惡鬥惡」

何從後趕到時已發現前夫頭破血流,即致電報警,至警員到場,二人才停止糾纏,前夫即送院救治。根據控方所稱,死者頭部被斬了兩刀,頭骨破裂,傷及腦部,延至同月19日傷重不治。
何在辯方盤問時,承認曾在錄取口供時,只說死者是其朋友,隱瞞二人的關係,但她否認此舉為防止警方深入調查死者身份及揭發他有管理賣淫場所案底。辯方續指,何找死者幫手理論的目的是「惡鬥惡」。何對此否認,但表示被告與死者的對話確實「有點火」。案件今續審。
案件編號:HCCC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