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殘障戀人相戀多年,女方疑不滿男友窮風流,一怒之下以筷子插向獨眼男友空洞的左眼眶,次日再以筷子插傷他僅餘的右眼球,女被告昨在區域法院被裁定蓄意傷人罪名成立,還柙候判。
暫委法官阮偉明昨裁決時稱,57歲被告布笑芳自稱去年11月16日晚,已看見比她年輕8歲的男友郭偉明眼角輕微流血,但布卻無法解釋郭的受傷原因;她說自05年和郭分手後,一直沒聯絡對方,至去年11月13日二人復合時,才得知郭的左眼已盲。法官不相信布的證供,指布於分手期間多次拜訪郭家,郭更於06年2月寫信向布認錯,表示自己誣衊布插盲其眼,布沒可能「11月先知事主盲咗」,認為布的供詞明顯自相矛盾。
不滿一腳踏兩船
法官續指,郭的左眼早於03年已遭挖除,如果他自殘右眼,有機會導致雙目失明,「唔會有人蠢到為咗陷害他人,走去自殘致盲」,惟醫學報告已證實郭的右眼曾遭插傷,與其證供脗合。對於郭曾向布撰寫悔過書,法官相信他「依照布的意思寫,內容並非真實」,證明他並不如布所指「奸狡自私,不顧布的感受」。而郭於庭上坦承盜用布的文章及曾虐打對方,更顯他「勇於認錯,敢於承擔」,誠實可靠。
布與郭經歷14年愛情長跑,但布不滿郭多年來一腳踏兩船,苦勸不果,去年11月16日晚飯後以筷子插向郭已盲的左眼,翌晨再以筷子插傷他僅餘的右眼。案件下月3日判刑,待法官索閱心理專家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但法官明言:「案情十分嚴重,好大可能會判你即時監禁。」犯人欄內的布聽後未有激烈反應,坐在旁聽席上的郭則微笑着,緩緩呼出一口氣。
案件編號:DCCC9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