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質疑58宗上市申請

證監質疑58宗上市申請

【本報訊】證監會昨就3月底止年度雙重存檔安排作總結,指期內95宗上市申請中,曾對58宗給予質疑性意見。證監注意到,其中數份招股書草擬本未能就集資淨額用途提供具參考價值的詳情,讓投資者充份理解集資所得如何與公司業務發展互相配合。

集資用途未闡明

證監會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何賢通表示,上市申請人在市場吸納資金,應該說清楚擬如何運用資金,投資者在作出投資決定前,亦要掌握相關訊息。
證監指出,在已審核申請中,申請人僅在招股書草擬本內,概括描述所得款項中相當大部份將用作擴展生產能力,並無任何關於現有生產能力的量化資料、實際產量、使用率等數據,供投資者評估其生產能力擴展幅度。更有甚者,證監發現其中一家申請人將三分之二資金用於擴展其中一條產品生產設施,所涉資金超出其現有財產、廠房及設備賬面淨值逾倍,但招股書草擬本竟完全未有披露投資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