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律政司司長、現任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日前接受電台訪問,重提下屆政府有責任研究《基本法》23條立法方式,隨即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繼自由黨主席田北俊後,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學法律系教授陳弘毅同意,現時毋須急於就23條立法,就算要立法,也要吸取03年立法失敗經驗,爭取市民支持。
稱要吸取03年經驗
陳弘毅昨日被傳媒問及有關23條立法的問題時表示,特區政府現時不需急於為23條立法。
陳弘毅解釋,現時《基本法》23條包括的範圍,主要針對危害國家安全問題,現時香港法例中,已有相關法例可以處理和應付,例如《社團條例》已有相關條文,對政黨及外國團體關係作出法律規範。
陳弘毅又認為,就算政府將來真的要為23條進行立法,也要吸取03年立法失敗的經驗,事前有需要清楚向市民解釋立法的原因和理據,令市民更明白立法的需要。
對於近日全國人大委員長吳邦國強調特區的權力在中央手上,陳認為吳的言論,只是重申中央對《基本法》的理解,沒有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