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命唔同價?」經常穿梭粵港兩地的香港司機要注意,廣東最新調高了車禍賠償標準,深圳居民的死亡賠償額高近48萬元,較去年增13%,全省最高;廣州居民則為32萬元,增8.4%;而農村人的賠償則僅約10萬元,甚至更低。
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近日公佈2007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計算標準,由今年5月30日零時至明年5月29日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將按照新標準計算。
同命不同價廣州人賠32萬
據廣東《信息時報》報道,由於深圳城鎮居民人均消費增至23,986元,廣州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至16,015元,用賠償年限20年計算,因此兩地的死亡賠償額亦相應提高為48萬及32萬。
在深圳工作的港人王先生說,上月他剛置了一輛私家車,並向保險公司買了一份100萬元保額的第三者保險,一年保費約2,000多元。他說,購買多少保額是由客人自由決定,但若果保額太少,萬一發生意外要賠償死傷者時不夠賠,便要自掏腰包,所以不買保險蝕底是自己。司機除了要賠償死者外,亦需負擔起傷者的醫療費用。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