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回歸10年,一名女商人指稱上月寄信時始知手上的英女皇肖像郵票已不通用,又錯過換領相同面額通用郵票的期限,既然英女皇肖像的紙幣及硬幣仍通用,認為香港郵政署長的決定並不合理,超越《郵政署規例》賦權,又剝奪她的財產,侵犯基本人權,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昨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撤銷署長決定及索償。
等同剝奪私有財產
張美賢(譯音)為首名入稟挑戰香港郵政署長決定的申請人,她指稱上月往西營盤郵局寄信時,始知手上的英女皇肖像郵票自97年7月31日後不通用,她從不知當局曾於97年7月實施換領新郵票服務,惟現時當局不准她使用英女皇肖像郵票,又不給予賠償,等同剝奪她私有財產,侵犯基本人權。
集郵公司女東主彭太表示,回歸時很多市民瘋狂炒賣英女皇肖像郵票,以為具歷史收藏價值,但現時除兩款面值0.6元及1.8元的英女皇肖像郵票因當年發行量少外,其餘已失去金錢及炒賣價值。
案件編號:HCAL6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