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名人 - 鍾偉民

做名人 - 鍾偉民

小盲毛出了幾本書,來聊天,說盼的,就是成名;認為名大了,利,就會隨來。「名成,利就,我就可以買一幢有水池的屋,在池邊寫作。」小盲毛坦率,但無腦。對「名」,原來都欠缺正確,或者正常的態度。
某天,我在家裏刷牙,一口白泡,電話響了,記者說:「我們想找幾個名人推薦澳門的餐廳……」在記者眼中,我算名人;於是,我盡名人本份,薦了小店附近的金澤,薦完,白泡流了一地。過了半月,周義捎來一本《新假期》,封面和內頁,有我的照片;記者採訪了金澤,還讓一盤天婦羅陪着我見報。蝦,該是新炸;但我的照片,是四年前拍了藏在報社資料室的。當你成為名人,好處是:如果你死了,或者,傳媒要做專輯,認為你能補補白,要搜尋你,比較容易。
但做名人,也很虛無。譬如,那天我不刷牙;或者,我刷牙,但電話不響;或者,電話響了,但記者說:「我其實想找拉登。」我就會錯失了一個「出名」的機會。好了,算我用一口白泡迎接了這個機會,但我自閉,人家不捎來雜誌,我也不會知道那幾天,出了名;或者,又出了名。名人,是經常有機會出名的人;換句話說,經常有機會出名的人,就是名人;再換句話說,你有錢,又肯在報上登七個大字:「我某某某,是名人!」登上半年,大家都會知道,你是名人。我認識一個老盲毛,某天,有小報訪問他,照片見報日,天很熱,但這個臨時名人,昂起頭,四圍走,數日後,好事終於發生:「今天我去買書,女店員,竟然知道我是誰!」老盲毛狂喜失禁。
我半年沒讀報,清理貯物室,信手翻舊《蘋果》,一年前,原來出版社替「狼心系列」散文集賣了半版廣告,「鍾偉民」三字,有雞乸大;不看,還不知道有過「大名」。再翻,兩年前,大篇幅報道過的大名人,今天,怎麼都不見了?見了,怎麼都喊不出名字了?名氣,原來也有「賞味期」。老少兩盲毛,對名,同樣着迷;迷,就看不到本質;其實,做好本份,得到的尊重,會更長久。暴雨,門前積水成池,今天,我就在池邊寫作,盲毛式的名氣生活,有什麼好追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