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兩母女 司機囚年半<br>官斥只顧自己安全 不留意途人

撞死兩母女 司機囚年半
官斥只顧自己安全 不留意途人

【本報訊】一名輕型貨車司機去年9月駛出荃灣南豐中心停車場時,撞倒一對橫過馬路的母女,造成奪命意外。司機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成,昨在荃灣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斥責被告只顧及自己安全,沒有留意途人情況,未能達到司機謹慎駕駛的基本要求,導致人命傷亡,判即時入獄18個月,停牌5年。 記者:陳浩義

被告陳奕龍(46歲)昨聞判後即低頭拭淚,律師求情稱,被告有16年駕駛經驗,過往駕駛紀錄良好,只有不小心駕駛、超速及車輛配件欠妥三項交通違例紀錄。被告從事運輸工作,月入約一萬元,夫婦育有五歲兒子,盼法庭輕判。
裁判官蘇文隆表示,被告不符合格駕駛者應有的謹慎駕駛態度,被告未有充份視察交通情況,至於辯方指被告駛出路口時,均有左望右望,但法庭推斷被告沒有受到任何東西阻擋視線,當他駛出停車場閘位時,亦有足夠空間讓他觀察交通環境,只是沒有望過前面方向,便駛出道路釀成傷亡事故,明顯沒有顧及行人,故裁定危險駕駛罪成。

「被撞到飛咗出去」

裁判官又指,本案涉及人命傷亡,不能判緩刑,危險駕駛罪必須判監禁刑罰。被告早前承認一項在司機位前的錶板裝設顯示屏罪名,則罰款1,000元。
車禍發生於去年9月26日上午11時許,被告駕駛一輛銀灰色輕型貨車,在荃灣南豐中心停車場駛出右轉入西樓角路時,於路中近雙白線位置,撞向一對橫過馬路的母女,當時女兒更抱着兩歲大的兒子,輕型貨車撞倒三人後,再駛前一個多車位始停下。
本案目擊者趙伯昌作供時曾形容兩名女途人「被撞到飛咗出去」,又指肇事貨車駛出停車場時的速度較一般車輛快。
兩名傷者31歲女兒林凱恩及其55歲母親黃金月傷重死亡。
案件編號:TWCC676/07

司機撞斃母女示意圖

1)被告陳奕龍在南豐中心停車場駛出路口時,向左右觀察兩邊方向的交通情況,但沒有向前方觀看,察覺不到有兩名女途人抱着嬰孩橫過馬路

2)被告將貨車右轉駛出西樓角路時,在路中近雙白線位置撞倒該兩名橫過馬路的母女

資料來源:法庭證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