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青年於去年6月在粉嶺因「眼超超」而起爭執,演變成兩個公共屋邨的青少年「吹雞」事件,互相追打,其中一名17歲青年遭人以水喉通扑頭重創,五天後不治。兩名15歲及18歲青年昨在高等法院被裁定誤殺罪名成立,將於今日判刑。
有人持水喉通
15歲陳姓首被告與次被告蔡浩明,原被控一項謀殺罪名,三男四女陪審團昨退庭商議約五小時後,一致裁定兩人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成立。首被告聞判後神情凝重,早已承認誤殺罪的次被告則鬆一口氣,法官表明將會判以監禁式刑罰。控方資料顯示,二人均無黑社會背景,不過分別因盜竊及搶劫罪接受警司警誡。
負責調查本案的大埔區重案組主管王澍邦指,警方根據有份參與事件的青年提供資料,相信仍有兩名人士在逃,兩名被告、死者及兩在逃人士,均為明愛粉嶺陳震夏中學學生,事發前已認識,但無積怨。王形容本案為典型「吹雞」事件,如非有人決定以武器施襲,相信不會搞出人命。
控方案情指,死者潘福君案發時就讀中二,去年6月3日晚上,他如常與朋友在粉嶺天平邨球場踢足球及在涼亭聊天。至翌晨二時,有人致電表示「在祥華邨俾人搞」,死者與其他朋友一行12人立刻乘的士到祥華邨幫忙。兩名被告則為祥華邨一幫,兩人與朋友在該邨便利店集合,然後與天平邨一幫展開追逐。死者的友人曾目睹死者遭人追趕,其中一人手持水喉通。
直至凌晨4時左右,有途人發現死者倒卧在粉嶺火車站附近行人天橋,遂報警求助。死者送院時曾在救護車上嘔吐,其後昏迷。警方同日下午分別在兩名被告的住所拘捕兩人,並搜出染有死者血迹的衣物。死者延至同月9日,因頭部重創不治。
案件編號:HCCC238/06
粉嶺中學生被殺案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