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漢來港與胞姊團聚,開懷暢飲至酩酊大醉,與姊乘的士回家途中發生爭執,的士司機看不過眼出言勸阻,遭內地漢還以老拳狂毆頭部,並用打火機燒毀其行車證及車廂內櫳。該內地漢昨承認襲擊及縱火罪,被判入獄10個月,及賠償事主一萬元。
與姊車內爭執被勸止
區域法院法官判刑時指被告行為幼稚,的士司機為市民提供服務,應獲得保護,因此判被告入獄。辯方求情指被告與胞姊團聚,喝醉了才釀成事件。
29歲被告張明海,報稱電工,案情指今年1月13日,被告與胞姊乘的士由銅鑼灣返回葵涌途中,兩人發生爭執,的士司機從倒後鏡見被告動手打胞姊,出言勸阻他們,要求兩人「靜啲」,被告隨即向司機揮拳,毆向其左臉,事主仍繼續駕駛,但被告不斷拳打其頭部,事主惟有下車。此時,被告用火機燒向事主的行車證,被告胞姊見狀亦下車逃避。
被告續燒毀的士前座背部及車頂位置,事主報警求助。火燄其後自動熄滅,警方到場將被告拘捕,警誡下被告指司機不肯停車才動手打人。
案件編號:DCCC1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