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br>婚變潛夫居婦判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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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變潛夫居婦判服務令

【本報訊】一名婦人攜火水潛入分居丈夫住所,在屋內夭折兒子祭壇前大撒溪錢,圖以死迫丈夫回心轉意,區域法院法官昨判刑時指,本案非一般入屋犯法罪行,被告因受到婚姻失敗打擊出現抑鬱,現已接受離婚的事實,心理治療後亦大為改善,接納被告真心悔改,又得家人支時,遂判社會服務令120小時。
案情指,35歲的被告黎添妹(圖)於05年9月7日,以商討離婚為由,誘丈夫外出見面,其實她帶同4歲女兒,召鎖匠更換門鎖,潛入丈夫與新歡的村屋住所,卻發現丈夫與新歡合照而激動起來,她在客廳貼上亡兒名字紙條和撒溪錢,當丈夫返抵時,又抱起女兒企圖用打火機點火,最後遭丈夫制止。
案件編號:DCCC34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