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告比亞廸<br>促使前僱員披露機密 索償51億

富士康告比亞廸
促使前僱員披露機密 索償51億

富士康(2038)宣佈,旗下附屬公司深圳富泰宏精密工業及母公司鴻海精密工業的附屬公司鴻富錦精密工業,本周一入稟香港高等法院,向比亞廸(1211)及其7家附屬公司提出訴訟,指比亞廸在知情情況下,蓄意促使兩名原告的6名前僱員違反僱用合約中所須承擔之義務,向被告披露機密業務資料以供其使用,索償51.41億元(人民幣.下同)。

【本報訊】從事手機垂直整合製造服務供應的富士康,今次控告的對象包括比亞廸計劃分拆上市、業務與富士康相近的比亞廸電子,索償的51.41億元不但拍得住比亞廸電子計劃集資額52.16億元,更相當於富士康去年純利54.9億元近94%。

分拆電子業務添變數

由於法律訴訟可能影響分拆進程,比亞廸昨曾挫8.24%,收44.45港元,跌6.13%;富士康亦跌1.41%,收20.95港元。比亞廸指至昨日為止,尚未收到入稟狀,但擬就對方所控作強烈抗辯,該公司將於明日召開股東特別大會,審議分拆動議。
富士康在內地被形容為「素以法務部門強大,以訴訟打壓競爭對手著稱」。自03年起,原以生產手機電池及汽車為主的比亞廸,開始將業務擴展至手機部件及模組組裝服務,部份員工更來自富士康,而案中兩名主角柳相軍及司少青,跳槽前,前者是富泰宏精密的手機製造質量工程師兼業務主管,後者亦做到工程標準部門課長;至於被指協助姐夫柳相軍將機密資料外洩的柳吳平,則為鴻富錦精密工業專案項目開發工程師,其餘涉案者為張健(又名張釗)、王維及楊娜娜。
兩原告指出,上述6人將公司機密資料,包括一套作業流程、供貨商及客戶詳細紀錄,以電郵方式,由富士康內聯網轉到柳相軍和柳吳平共用的私人電腦,以及司少青和張健在比亞廸的辦公室電腦。
在深圳市警方介入調查期間,柳吳平承認,該等資料被用於柳相軍在比亞廸的工作上。兩原告認為,被告所建立的生產流程,與他們自己的生產系統高度相似,部份表格更與其開發的如出一轍。
兩原告去年在深圳對這些前僱員及比亞廸展開刑事控訴,深圳市中級法院於去年11月3日及12月8日進行聆訊,這些前僱員在比亞廸支持下作出答辯,其中王維被判入獄10個月,兩名柳氏現保釋,張健及司少青仍遭扣留接受進一步調查,深圳中級法院至今未作出最後裁決。

文件隻字未提訴訟風險

比亞廸3月22日宣佈,計劃將從事製造手機部件及模組組裝的比亞廸電子分拆,估計可獲特殊溢利19.27至62.39億元。兩原告稱,比亞廸在分拆文件「訴訟」欄內,對深圳案件隻字未提,反而稱「概無涉及任何重大訴訟、仲裁或申索,亦無尚未了結或面臨的重大訴訟、仲裁與申索」,乃違反上市規則。

富士康與比亞廸訴訟事件簿

06年9月1日
事項:內地傳媒開始報道鴻海與富士康旗下的鴻富錦精密及富泰宏精密,將控告前僱員柳相軍、司少青及比亞廸,指被告侵害商基技術秘密,索償7000萬元人民幣

06年11月3日
事項:富士康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起訴上述3被告,但索償額降至500萬元人民幣

06年12月8日
事項: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將上述案件,與比亞廸以同一罪名反控鴻富錦精密和富泰宏精密案件一併審理

07年3月22日
事項:比亞廸宣佈分拆比亞廸電子在港上市

07年5月23日
事項:比亞廸寄發分拆比亞廸電子上市通函

07年6月11日
事項:富士康入稟香港高院,控告比亞廸及比亞廸電子等7家公司,蓄意促使6名前富士康僱員違反僱用合約所需承擔義務,向被告披露機密資料,索償51.405億元,同時指比亞廸通函「訴訟」欄內完全未提及上述案件,有違上市規則

07年6月14日
事項:比亞廸召開股東特別大會審議分拆動議

比亞廸擬就指控作強烈抗辯。圖為主席王傳福。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