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或者否?(上) - 高慧然

生或者否?(上) - 高慧然

區樂民醫生談到安樂死的話題,讓我忍不住也想湊湊熱鬧。
曾在大陸媒體看過一篇報道:寧夏女孩李燕寫了一份「安樂死申請」議案,希望全國人大代表替她提交。李燕一歲時患上進行性肌營養不良症,導致肌肉和器官萎縮。目前只有頭部及數根手指能輕微活動,她的信,是咬着筷子在鍵盤上敲出來的。李燕說,十五歲,她第一次想到安樂死,但至今也沒有辦法付諸行動,因為二十八歲的她,有二十七年的人生無法自理,更遑論結束自己的生命。
李燕在申請安樂死的同時,要求把身上能用的器官、遺體都捐獻出來作醫療研究用途。既然自己的疾病在現時的醫療條件下已經確定不能醫治,那麼,她希望把身體用作醫學研究,幫助將來的病人。這份申請,讓人真切感受到,想死的李燕其實是多麼熱愛生命珍視健康啊!誠如她自己所言:「我愛生命,但我不願活。」
當地報社的一名記者跟區醫生一樣,從倫理出發,劈頭質問:「你這樣做,對父母是不是太不負責任了?」
這句質問,讓李燕難過了很久,後來,她建議記者做一個遊戲,一動不動躺二十四小時或一動不動坐二十四小時,感受一下全身不能動彈的滋味。躺在床上能夠隨心所欲翻身的人,是無法想像她每一秒鐘所經歷的痛楚的!我們真的不能苛求李燕或者斌仔去盡所謂的倫理責任。
教徒大概會同意,神把生命賜予人類的同時,也把自由意志交給了人類,那麼,人類是不是有權決定自己生或者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