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二女生自12歲起淪為中年文盲生父的洩慾工具,兩年內肆意侵犯,她一直啞忍,及後萌離家念頭,向學校社工查詢申請宿舍手續,終把父親獸行和盤托出。
該名獸父昨日在高等法院承認兩項強姦及一項非禮罪名,被判監禁七年。
官斥可恥卑劣
法官宣判時指摘身為人父的被告,在親女年幼、脆弱的成長階段,濫用父權,為一己私慾,在沒有安全措施下侵犯她,視女兒為洩慾工具,導致她身心受到不能磨滅的傷害,行為可恥及卑劣,幸女兒終走出黑暗深淵,揭露被告劣行。
法官引述受害女兒的心理報告,指她對父親的行為仍感憤怒,母親還指摘她誇大父親侵犯的嚴重性,令父親須面對牢獄之苦,她因不獲家庭支持和信任,更感失望。
心理專家指,女兒對性產生恐懼,並把負面感受埋藏,明顯事件將會令她永留烙印。
58歲被告,出生漁民家庭,沒有受過教育,育有兩子一女,妻子於00年2月從內地來港團聚,居於柴灣公屋,全家依靠公援。控方指,第一次性侵犯事件發生於04年10月,女兒年僅12歲,被告深夜進她睡房,對她上下其手,然後與她性交,幼子當時在上格床熟睡。此後,被告多次侵犯她。
現由社署照顧
至本年1月3日深夜,被告又入睡房撫摸她私處,兩日後,她向學校社工查詢申請宿舍手續,遭追問下她終披露事件。女兒現就讀中三,與家人分開,由社署照顧。
案件編號:HCCC7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