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婦這個詞,讓我眼前浮現出這樣一幅畫面:黑夜中,一個女人坐在長沙發,等待夜歸的男人,她不時抬頭,望一望牆上的鐘,口中發出悠長的嘆息。直到男人開門進屋,她站起來,一言不發,只用幽怨、痛楚、委屈的眼神望着他,長久地,然後轉身進房,背影無比蒼涼。怨婦是一劑軟骨散,讓男人失去剛強的衝動,日漸萎縮。
世事無絕對,如果是別家的怨婦,則可能成為推動力,成就男人。徐志摩去康橋前,從未想過做一個詩人,他的祖先之中亦從未誕生過詩人,遺傳給他寫詩的基因。一段蕩氣迴腸、迂迴曲折的苦戀,讓林徽因成為一個怨婦,讓徐志摩成為著名的新月派詩人,把愛戀和迷惘,失落和憂傷,把朦朧的意念化作輕靡曼麗的詩雨,效法十九世紀英國浪漫派詩的形式,分行抒寫。本來是為了抒發一己之深情,一個不小心,卻將英國詩體與現代漢語的音樂性結合起來,把五四後新詩由專注社會性、功能性的困局中解放出來,使詩的形式與藝術性得到關注。這是怨婦的功勞。
怨婦也可以是一種手段一種姿態。有一首詩很多人都聽過:「君知妾有夫,贈妾雙明珠。感君纏綿意,繫在紅羅襦。」結尾是「還君明珠雙淚垂,何不相逢未嫁時?」幽怨淒切,相逢恨晚,有人以為是有夫之婦寫給遲到的求愛者,其實,這首詩由一個男人寫給另一個男人,唐朝時,詩人張籍用它來婉拒節度使李師道的羅致,感激後者知遇之恩,但,誰叫你遲到?「何不相逢未嫁時?」堂堂朝廷命官,國子助教,自貶身份為一個怨婦,誰還敢為難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