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20萬元,你別哭別鬧,與丈夫和平離婚。」眾女士,如果有一名女子要付給你這筆「丈夫轉讓金」,你會怎做?要錢還是要人?遼寧大連,39歲的林芳就此問題考慮了近一個月,至今仍舉棋不定。
林芳多年前為了「花弗」的丈夫,不但放棄工作,還將自己的所有積蓄拿來讓他開餐廳,其後生意越來越好。孰知,丈夫有外遇,且經常與情婦出雙入對,並公然對她說對方有錢。上月3日,該情婦竟開出支票,要她與丈夫離婚,令林甚為猶豫︰拿了錢,花起來很屈辱;不拿錢,兩人仍會出雙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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