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代表稱 不知馬惜珍販毒

集團代表稱 不知馬惜珍販毒

【本報訊】1999年入職東方報業集團的主席助理黎錦華,昨日出庭作供時表示,知悉東方報業創辦人馬惜珍多年前曾缺席法庭聆訊,前往台灣,至今未有回港,惟當辯方指出黎是否知道該案涉及販毒罪行時,黎停頓片刻稱:「我本人唔知。」

聲稱歡迎市民投訴

對於涉案信件內容提及馬惜如及馬惜珍兄弟販毒,並以得來的資金創立《東方日報》,更批評東方報業集團未有警民合作,獲主席授權處理涉案信件的黎錦華表示,沒有將有關信件提交董事局討論,董事局亦無就此開會研究。
黎回應辯方大律師盤問說,《東方日報》設有專門組別負責處理市民投訴,歡迎市民向該報投訴罪行發生,「可以寫信來,不過唔一定接受」。惟對於該報有否追查馬氏兄弟一案,以及東方報業曾控告《壹週刊》誹謗一事,黎一概表示不知情,其後更指「我唔能夠知道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