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br>台《壹週刊》違例罰兩萬

案件速遞
台《壹週刊》違例罰兩萬

【本報訊】台灣《壹週刊》今年三月標題為「控訴 喪盡天良 大陸再現吃嬰潮」的報道,刊有人類胎盤的相片及吃嬰的詳細描述,其封面、目錄及內容被指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總經銷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發布淫褻物品罪,被判罰款二萬元。
被告為勤力書報社,被控於今年3月22日發佈第304期的台灣《壹週刊》,其封面、目錄及內容,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即刊物沒有以完全不透明封套密封。
案件編號:ESS1432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