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翻家族集團8人加刑判監

老翻家族集團8人加刑判監

【本報訊】海關05年搗破一家五口「老翻」集團,懷疑集團一條龍式燒錄及兜售盜版光碟,令版權持有人受損達2,000萬元。集團8名成員承認串謀出售翻版光碟及違反逗留條件,區域法院法官認為案件為有組織罪案,接納控方要求加刑兩至三成,判8人監禁1至3年不等。

任策劃兒子囚3年

被告為老翻家族的父子陳浩發及陳志康,集團成員楊偉豪、高卓明、趙百龍、許偉成、梅志軍及何志文。暫委法官陳錦昌指,陳志康擔當策劃,參與程度最高,連同他違反緩刑令,共判囚3年,其父陳浩發則囚17個月。
案情指,海關05年8月展開「開拓者」行動,在旺角電腦中心附近監視及放蛇。其間陳浩發(77歲)常在中心內的盜版光碟零售店出入,並在內點算金錢,陳志康(38歲)等被告涉及零售、燒錄及送貨。海關同年12月7日在店舖、燒錄工場、儲存及包裝中心等地拘捕17人。
案件編號:DCCC38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