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388)上市委員會公開批評智富能源(1051)前執行董事易興吾,指其違反上市規則,未經書面通知主席或其他指定董事,及在未收到註明日期的書面確認前,於06年3月公佈中期業績前的1個月限制期內,出售1.58億股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