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計劃修例,將違例吸煙列為定額罰款1,500元,日後除衞生署控煙辦公室督察外,食物環境衞生署、康樂文化事務署及房屋署人員亦有權在所屬管理範圍,發出定額罰款告票。
有立法會議員擔心控煙辦督察人手不足,促請授權上述部門在更多地方執法,而警方亦應列入執法部門;但警務處指警方不適合參與執法。
議員恐控煙辦乏人手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副秘書長楊何蓓茵在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上稱,食環署、康文署及房署只可在其管轄範圍發告票。
立法會議員李華明表示,政府至今發出約600張傳票,但當中佔七成的違例地點是該三部門無權執法的地方,如遊戲機中心、商場、食肆、後樓梯及公廁。楊太表示,今年1至3月,警方已發出477張傳票,九成以上在遊戲機中心;新例實施後,警方只會輔助方式執法。她指,日後違例人士若屬重犯,政府或會改發傳票,由法庭定罪。
警務處行動處處長曾偉雄在另一場合表示,警方首要工作是維持治安,不適合經常到酒樓或戲院,巡查違例吸煙及作出檢控。
柯華被打案認人無果
早前在食肆因勸喻食客不要吸煙而被打的保釣行動委員會前主席柯華表示,已往警署認人,但因當日整個事發過程只數十秒,未能認出當日兇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