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距離08北京奧運會尚有400多日,但吉祥物「貝貝、晶晶、歡歡、迎迎和妮妮」五名福娃的冒牌貨經已入侵香港,海關人員一連兩日在港九多個小販集中地,首次針對偽冒08北京奧運紀念品展開掃蕩行動,結果大有收穫,撿獲一批假福娃,並拘捕六名涉案商販,海關現正追查假福娃的來源。 記者:劉柏麟
撿獲有福娃標誌的冒牌貨共有345件,包括182個鎖匙扣、65隻手錶、55頂鴨舌帽、43個襟章和貼紙,總值7,000元。
手工包裝都甚粗糙
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行動)課監督趙育雄表示,今次行動是海關主動出擊,事前並沒有收到有關的投訴或舉報,日前主動聯絡第29屆奧林匹克運動會組織委員會,即08北京奧運吉祥物福娃的商標持有人,在全港多個出售冒牌貨黑點地方巡查,監察市場有沒有出售與北京奧運有關的冒牌貨,以遏止侵權行為。
有關行動在本周三及周四展開,海關60名版權及商標調查科人員,兵分三路分別突擊搜查灣仔太原街、油麻地廟街和旺角通菜街(女人街)的小販攤檔,結果撿獲上述冒牌的福娃紀念品,並拘捕三男三女檔主,年齡由40至60歲。記者昨日再到這三處地方查看,經已再看不到有攤檔出售冒牌福娃產品,但仍有人兜售冒牌勞力士錶。
海關今次撿獲的冒牌福娃紀念品,與正牌貨比較,主要在於其手工和包裝都甚為粗糙,而價錢都大約便宜一半,其中冒牌貨最「無中生有」的是福娃手錶,因為正牌貨根本沒有生產手錶;另外冒牌福娃襟章更加上閃燈。
可判監5年罰款50萬
海關指出,市民分辨真假福娃產品,除了從外表觀察外,另外正貨附有防偽的雷射標籤和合格證明書,以及只可在特許零售店買到。
海關又提醒店舖及攤檔小販,要提防購入來歷不明的商品,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士售賣冒牌貨或有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監禁五年及罰款港幣50萬元。
市民若發現有售賣冒牌活動,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6182舉報。
奧運福娃紀念品真假比對
鎖匙扣
帽子
襟章
資料來源:香港海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