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時今日,「部落」這個名詞似乎用得濫用得膩了。從前游牧民族分部聚居,各自為政,又自成一小國,稱「部落」。而現代的「部落」,或「部落格」,由個人網誌Blog音譯過來。
先不說Blog。某日在一個商場,看見一格一格的玻璃小櫥窗,擺賣飾物文具玩具漫畫……以及個人藏品──不致「珍藏」,這些二手貨物的主人,租個小櫃位,便可自行定價做生意。這是「格舖落」。
真有人買麼?不知道銷情。不過在不景氣中,想到把舖位分格斬件出租,意念也是來自網誌上分類小廣告,一格一格收租,集腋成裘,原來有過發達往績。所以店主或商場老闆利用這點子,亦營造多元化百物紛陳的遊逛區。這些小櫥窗方興未艾。另一個較市井的商場剛開始招徠,月租由$250~$350不等。底層便宜,上層連租兩格,閣下的「舖位」優越些。不必看舖,所需人手不多,一個總舵主管帳已可以了。
這就是網民形態;孤獨的、小眉小眼的、自行發揮毋須合群的、各家自掃門前雪的、但求過癮不問前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