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扶輪社內部發生情債糾紛。一名建築師向一名富有商人介紹其心儀婦人,卻反而撮合對方。婦人其後懷有商人骨肉,礙於對婚姻心存恐懼,最終決定墮胎,商人將40萬元存入其戶口,令她「開心番」。惟二人最終分手,婦人其後下嫁當年的「媒人」建築師,堅稱該筆款項是商人送贈給她,毋須歸還,商人興訟追討,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 記者:楊家樂
原告霍圻舜一方指,被告楊澤昕的丈夫曾向原告發出10萬元支票,作為部份還款,雖然對方聲稱那筆錢是用作向原告買下寵物店股份,並非還錢,但原告於追討款項中扣除10萬元,故現向被告追討30萬元。
「好鍾意女人對腳」
這宗情債糾紛要從7年前說起,楊澤昕於00年透過任職建築師、現任丈夫謝少祥介紹而認識霍圻舜。風韻猶存的楊婦昨供稱,當年霍非常細心,送花送手袋之餘,又留意她喜歡吃甚麼食物,「唔問價錢就買」。霍更曾帶她到連卡佛,一次過買下十數對鞋給她,更謂「我好鍾意女人對腳」。同年8月,霍送她晚裝,帶她出席一個珠寶展,其間霍向友人介紹「佢係我女朋友」,令她芳心暗喜。當晚,二人帶着醉意上了酒店房間,霍替她脫下晚裝及鞋子,「過咗個開心嘅晚上」。
楊續稱,自此二人關係更親密,「連揸車都會拖住手」,霍更帶她上酒樓「見家長」。00年10月,楊發現懷有霍的骨肉,他知悉後表現興奮,霍的父母亦鼓勵二人盡快結婚。惟楊因與前夫婚姻失敗,又有一名4歲女兒,對再婚感到恐懼,遂往醫院進行人工流產手術,並避見霍。
「覺得男人要負責」
其後,霍把40萬元存入楊的戶口,他在電話表示:「呢啲係禮物,橫掂你將來都會做我太太,你鍾意點使都得。儍女,唔好諗咁多,養番好身體出嚟見我啦!」楊指「當時墮完胎好唔開心,不過收到錢就開心番」,二人和好如初,並於01年初合資經營寵物店。其後霍因店舖衞生問題,決定將股份讓予謝少祥,讓楊與他繼續經營。至02年初,楊再與謝合作投資,需不時到雲南工作。楊於同年底向霍提出分手,03年正式與前夫離婚,至04年與謝結婚。
對於霍指涉案40萬元是應她要求借出,助她辦離婚手續,屬貸款而非饋贈,楊加以否認,「我覺得男人要負責,等於老公畀家用,無得話應唔應該」。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J6071/05
商人向前女友追債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