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其中一架的士嘅傷者懷疑冇戴安全帶,被拋出車外,12分鐘留位瑪麗醫院……」昨晨零時許,一輛路經救護車駛過堅拿道西天橋底車禍現場,救護員一邊替重傷的黎嬰急救,一邊焦急地向控制中心通報傷者的情況。消息稱,當時黎嬰躺在的士後座右邊座椅上,半身由敞開的車門伸出車外,垂下的頭部不斷淌出鮮血,而身上並無安全帶。
一旦遇事保險或拒賠
「如果戴咗安全帶,唔單止可以救命,仲可以將傷害減到最輕。」對於意外中,受傷乘客疑無佩戴安全帶重傷事件,市區的士司機聯委會主席郭志標慨歎,不少人將安全帶當作是一種「負累」,搭的士從來不會戴上安全帶,「司機提醒都冇用,啲客會話:『告都係告我啫』。」
根據本港法例,的士或公共小巴的乘客必須佩戴安全帶,否則一經定罪可被處罰5,000元及監禁3個月。
不過,郭志標認為雖然有法例,但很多人沒遵守,連警方近期亦忽視乘客佩戴安全帶的問題,他提醒的士乘客,若乘客在無扣安全帶的情況下受傷,可能要承擔保險公司拒賠的風險。
理工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工程師盧覺強表示,以的士重量1.8噸、時速50公里計算,肇事的士被撞時的力度高達5噸。對於後座乘客來說,被車輛攔腰撞的傷勢會更重。他指安全帶一般可承受1.5噸力,若乘客當時有戴安全帶,被拋出車外的機會甚微。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副會長李耀培指,安全帶的第一個作用是避免乘客在車禍中被拋出車外,其次它可增加緩衝力,並將撞擊力分散。
事發現場是交通黑點
港島交通部警員向記者表示,案發現場是港島區一個主要的交通黑點,事發前數小時,警員才於現場票控兩輛無在路口雙白線停車的私家車。警方表示,根據「道路交通規例」,如不遵守路口雙白線前必須停車的規定,初犯會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如發生交通意外,則會被控以不小心駕駛等罪名。
「呢區交通係嚴重擠塞,流量太大,再加交通燈會更加擠塞,冇可能兩秒轉一次燈啩!」灣仔區議員黃宏泰說,切實有效的作法是在路口路面鋪凹凸紋,提醒司機留意;及夜間燈光太暗,應加照明燈;路中堆放的鐵馬撤走,避免阻擋司機視線。
的士司機及乘客反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