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友南京騷被追60萬

學友南京騷被追60萬

張學友今年4月分別在南京、成都、上海和南寧舉行個唱,其中4月7日在南京舉行的《好久不見》演唱會,主辦單位因拒交音樂著作權使用費,被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發出律師信,追討60多萬元人民幣。

被指侵權

根據新浪網轉載內地《京華時報》報道,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江蘇首席代表陸幸生接受該報訪問,指張學友當晚在演唱會獻唱的37首歌曲,只得6首是他自己作曲填詞,雖然張學友是很多歌曲的原唱,但他只有表演權。根據著作權法規定,凡是以公開表演方式使用音樂作品,均要得到著作權持有人同意,主辦單位並沒有支付著作權使用費,即是侵權行為。主辦單位原本應繳交10萬元版權使用費,但兩次催繳未果,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根據正常方法測算,向演唱會主辦方追討609,000元人民幣。
張學友經理人陳淑芬昨日在電話回應說:「我唔知乜事,冇收到任何通知,都係記者打嚟先知,件事唔關張學友事,係當地嘅主辦商問題,內地每一度都有唔同嘅主辦商。」
撰文:林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