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加租封頂上限10%

公屋加租封頂上限10%

【本報訊】立法會審議《房屋修訂條例》草案已進入最後階段,政府昨日再度讓步,願意為加租上限封頂,每次加租幅度不超過10%,獲房屋委員會以大比數通過,並得到多個政黨支持,本月13日進行二讀,如條例最終獲得通過,公屋戶最快可於8月減租11.6%。

可加可減機制08年生效

政府今年初向立法會提出修訂房屋條例,要求廢除加租後「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不可超過10%」的緊箍咒,並引入以住戶入息指數為基礎的租金可加可減機制,其後曾多次在立法會條例法案委員會上,反對設置加租上限。
房委會委員王坤會後引述房屋及規劃地政局長孫明揚說:「政府是基於政治現實,接納議員要求。」身兼立法會議員的委員李華明則指出,這是一個政治妥協,部份委員不贊成,但為爭取議員支持通過草案,才同意為加租幅度封頂。條例通過後,可加可減機制會於08年生效,而首次調整租金會在2010年,例如月租$1,000的公屋單位,加租不可超過$100,但減租則沒有上限。
房委會昨以兩票棄權通過接納有關加租上限建議,而立法會上多個政黨包括民主黨、民建聯、自由黨及泛民聯都表示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