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要禁粗口,惹來全市粗口。
地鐵禁粗口的原意,跟祖國今日天天講「文明」的風氣不謀而合,只是更加嚴厲。
祖國講「文明」,是勸喻式、忠告式、爸爸媽媽教育式,叫人不要隨地吐痰啦,叫男人在公廁撒尿要往前走一步啦,叫售貨員不要打罵顧客啦,叫熱情男女不要在公眾場合亂親嘴啦──諸如此類,天天講,月月講,年年講,煩是煩一點,但因為只屬勸喻範圍,你有你講,他有他做,毫無實效,也無反彈。
與之相比,香港地鐵公司雖然不是法律機構,沒有執法權力,但很有司法氣勢:講粗口,罰錢!再講?坐監!
這就關人人事了,講粗口要坐監,嚴刑重典,治亂世一般治粗口,教外人看了,以為香港已由國際都市淪為粗口佔領區,人人上街戟指互「粗」,和諧環境蕩然無存。
這又怎不教全香港人,指着地鐵送粗口?
「地鐵上可不可以講粗口」,是一個可以開辯論大會的社會學課題,事關邏輯思維,這對於地鐵公司袞袞諸公而言,太深了。他們的智慧,還局限在「聽到嘟嘟聲,停低你至精!」的階段,可以批准推出那一系列低智廣告的人,許多事情跟他們是講不清楚的。
對於他們,你也只能用淺薄的方法去作「勸喻」,比如,媽佢!比如,在媽完佢之後,再媽佢!等到媽得他七葷八素了,再用比較文明的手段,拍一條大家戟指相向的廣告片,打出廣告話:「聽到媽媽聲,停低你至精!」即使他們還不大明白,但懾於那麼多手指的氣勢,也不敢再表演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