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渠小販裁定死於意外<br>死因庭促食環署增危機訓練

跳渠小販裁定死於意外
死因庭促食環署增危機訓練

【本報訊】天水圍天恩邨無牌小販因逃避食物環境衞生署小販管理隊追捕,跳渠溺斃,死因研訊昨日審結,陪審團一致裁定小販死於意外,並建議署方應向前線執勤人員提供危機處理訓練。家屬對裁決不予置評,有待與律師商討才決定會否向署方追討賠償。 記者:蔡曉楓

陪審團昨日於早上10時退庭商議,至中午12時半達成裁決,認為死者羅光清(65歲)因逃避食環署職員而游向明渠對岸途中溺斃,一致裁定他死於意外,並建議食環署前線執勤人員應接受危機處理訓練。

家屬感謝作供街坊

食環署發言人回應指去年事件發生後兩個月,署方安排所有小販管理隊人員參與危機事件處理課程,並會繼續加強前線職員處理突發事件能力。食環署管理級職員工會發言人表示,尊重法庭裁決,認為救人之前也應確保自己安全。
死者女兒於聞判後對裁決表示「冇意見」,至於會否循民事途徑向食環署追討賠償,則有待與律師商討才決定,但她昨日離開法院時,感謝參與案件的陪審團及出庭作供的街坊。
被街坊稱為「牛大力叔」的死者羅光清,慣常於早上6時至9時,在天恩邨恩翠樓對開的明渠旁無牌擺賣山草藥。根據警方紀錄,羅於去年3月及5月,被食環署檢控阻街及無牌擺賣,分別被判罰款450元及300元。
去年6月26日約早上9時半,五名食環署職員因接獲投訴,到現場進行視察小販活動。助理小販管理主任黃陽光曾經表示,他當日在恩翠樓對開的圍欄準備監視,已聽到有人大叫「走鬼」,他與同事於是跨過圍欄走向明渠,未有發現小販,隨後他見羅游向對岸,羅游至河中央時開始載浮載沉,漸被河水沒頂,遂向上司報告並獲指示報警,由於渠底有淤泥及缺乏救援工具,惟有等候消防員及蛙人拯救。
而晨運客伍煥堯則目擊五名食環署職員由天恩邨的閘口,走向明渠追捕羅,羅於是攀上圍欄走入明渠游向對岸。對於羅光清幼子聲稱有街坊聽到食環署職員說:「睇你游得幾遠」,死因裁判官日前引導陪審團時,已指因找不到有關街坊出庭作證,因此不應接納為證供。

出事地點小販驟增

本報記者昨日再到案發現場,天恩邨邨民陳先生說,自從上次事件,食環署人員已沒再出現,每早8時半至10時,小販數目多了一倍,「開到成行成市,好似梗檔,唔會拉咁」,小販的對象是晨運客及上班族,賣的是來自流浮山的鹹魚及田螺,他批評食環署「唔做嘢」,指小販阻塞通道,擺到「晨運客都冇地方行」。
案件編號:CCDI688/06

天恩邨居民陳先生所指明渠旁邊位置,每早擠滿無牌小販。麥超億攝

案發當日,羅光清(小圖)在充滿淤泥的明渠溺斃,由消防派出蛙人搜索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