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論中國:殺一污吏 不足儆百官平民憤 - 李平

盡論中國:殺一污吏 不足儆百官平民憤 - 李平

國家藥監局前局長鄭筱萸一審被判處死刑,網絡上歡呼聲不絕:「殺得好!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然而,吊詭的是:殺他只是為了平民憤嗎?殺了他就足以平民憤嗎?

處死機會比車禍還低

自1980年代以來,中國貪官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越來越多,但被處決的省部級高官只有三個:江西省前副省長胡長清、全國人大前副委員長成克杰和安徽省前副省長王懷忠。民眾謔稱,貪官被處死的機會比車禍還低,死刑對貪官的威懾功能實在有限。
因此,每次高官被判死刑,都引來民眾的歡呼,與其說是對司法的肯定,不如說是對現實政治不滿、怨恨的發洩,所以才有用假藥注射、刀剮鄭筱萸的另類呼籲。中共高層每隔幾年,就會把個別貪官送上斷頭台,確實是想平民憤,想滿足一下民眾集體發洩對高官不滿的心理。
鄭筱萸被判處死刑引來的歡呼聲,一方面來自仇恨貪官的大眾心理,另一方面則來自內地看病貴、看病難的社會現實。鄭筱萸作為審批、監管藥品的最高負責人,因受賄而讓假藥、劣藥肆虐,害命無數,他是死有餘辜。但是,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主要責任在監管醫院、藥店的衞生部,不在藥監局,官方輿論將這一問題的責任也引導到鄭筱萸身上,那是混淆視聽、諉過於人。要知道,鄭筱萸一審被判處死刑的原因是受賄649萬元,玩忽職守部份則只判囚7年,兩罪併罰才判處死刑。

滋生貪官土壤未改變

鄭筱萸會否被執行死刑,仍有待二審判決。由於民眾衡量貪官問題嚴重與否,往往只看涉案金額,如果鄭筱萸受賄600多萬元被處死,其他貪污受賄逾千萬元的貪官則可以逃過死刑,鄭筱萸被處死是否真的能平民憤呢?
在宣洩過後,在歡呼過後,民眾還要面對未曾改變的官僚體制,還要面對未曾改變的貪官滋生的土壤,還要面對貴價而劣質的醫療服務,問題並沒有解決,不滿和怨憤將再次累積。
電郵:[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