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荃灣青朗公路去年8月發生四車連環相撞奪命車禍,涉案貨櫃車司機被裁定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罪成,裁判官昨在荃灣裁判法院判刑時指,被告突切右線撞向泥頭車,引致泥頭車車門飛脫,安全帶撕裂,司機被拋出車外死亡,車禍情節恐怖,據上訴庭指引,該類罪行須提高刑罰,判被告即時入獄4個月及停牌2年。
泥車司機拋出傷重死亡
被告貨櫃車司機姚沛田(43歲),具有多類駕駛執照,律師求情表示,被告為家庭經濟支柱,法庭若判監禁懲罰,希望可考慮判緩刑。
裁判官表示,被告經過專業駕駛訓練,但他遠遜於合資格駕駛者,忽視道路規則,罔顧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沒有保持兩車適當距離,亦沒有發出良好訊息及作安全檢視而突然切線,判被告緩刑及社會服務令均不適合,故判即時監禁刑罰。
事發於去年8月14日,被告駕駛貨櫃車至青朗公路近汀九位置時,突然切右線撞向一部泥頭車尾部,導致泥頭車失控撞向交通燈柱,司機何日強(54歲)被拋出車外重傷死亡。車禍中,尚有兩部尾隨車輛煞掣不及相撞。
案件編號:TWCC42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