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及其胞兄、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昨以亡父李福樹的遺產執行人身份入稟區域法院,要求法庭頒收樓令,收回巴路士街一住宅單位,並追討兩個月租金9,630元。
原告為李福樹的三名遺產執行人李國寶、李國章及林東仁,被告梁應權(譯音)。根據入稟狀,有關單位位於巴路士街7號樓上,被告以每月4,815元租住。原告於去年3月31日發出通知,聲明於本年3月31日終止租約。惟被告未有依時遷出,且拖欠今年4月及5月份的租金,遂入稟要求被告即時遷出,並追討欠租連利息。
該物業為一幢四層高、一梯兩伙的舊式唐樓。記者昨日所見,涉案單位外貌殘舊,門外貼上收樓通知。街坊指,該單位數月來沒有住客出入。
資料顯示,原告分別於02年及04年,曾就同一幢大廈的地舖及4樓一單位入稟追討欠租。
案件編號:DCCJ226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