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鐵附例Q&A(秩序篇)

兩鐵附例Q&A(秩序篇)

Q:假如乘客在指定排隊路線旁等候,並與其他人同時進入車廂,這算是打尖嗎?
A:算,但職員很難全天候監察。若被鐵路公司職員看到,或有乘客投訴,職員都會勸止該乘客。

Q:車門開了,假如前面的人遲遲不進入車廂,那我較他先進入車廂算是打尖嗎?
A:這類情況比較少,基本上不算是打尖。


Q:對面乘客的電話鈴聲聲浪太大,或打遊戲機時的聲響很滋擾,有沒有違例?
A:現行九鐵附例列明,「不得使用任何留聲機、唱機、錄音機或手提無線電收音機、電視或任何電器或機械器材,而令其他人覺得煩擾」,但電話鈴聲及遊戲機的聲響不在以上之列,故沒有明確規定。若乘客感到受騷擾,可以在下車後向職員投訴。


Q:那我可否戴耳筒聽收音機?
A:可以,只要沒有騷擾其他乘客便沒有問題,但若戴耳筒後,聲音仍對別人造成滋擾,已屬違例。

Q:怎樣定義「聲浪太大」?
A:這個很難界定,很視乎投訴人的主觀感覺。

Q:跳路軌自殺,是否屬於「危及鐵路運作」?
A:屬於,假如跳軌者只是受傷,鐵路公司是可以向他追究,不過法律不外乎人情,一般都不會追究。


Q:我用腳、雨具或手袋阻礙車門關閉以便進入車廂,有沒有違例?
A:當然有,假如職員透過閉路電視看到乘客阻礙車門關閉,該乘客會被檢控。

資料來源:九廣鐵路員工協會主席藍坤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