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小交響樂團雙簧管前首席樂師邱嘉祺(圖),去年在一間小學單獨教導10歲女童吹雙簧管時兩度非禮她。該名導師否認兩項非禮罪,經審訊後昨日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指被告身為導師違反誠信,案情嚴重,將他還柙至下月12日。
裁判官認為兩名控方證人誠實可靠,不認為被告意外觸碰事主,而是蓄意。辯方證人案發時不在現場,僅能證明被告品格良好,有音樂天份,且辯方證人也指授課時導師不會觸及學生胸部及下體。
40歲被告邱嘉祺被指於去年6月5日及30日單獨教導10歲女童吹雙簧管時,藉詞她不夠氣,伸手從女童胸部向下掃,又三度從後緊抱她。
案件編號:KCCC102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