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大雨,甚至黃雨,濕悶的天氣,可以不外出就不外出。其實我怕拎傘。對傘沒什麼感情。對經常遺失或容易忘掉的東西(或人),何必花心思?再貴,不愛,它唯一用途只是擋雨,決不能成為紀念品。
想起日本的傘。
日本有精緻又名貴的專門店,那些傘叫人愛不釋手,甚至捨不得在雨天時「糟蹋」。身份已榮升工藝品或小禮物。但也有無數的傘,是奢侈地即用即棄。它們便宜,在百圓店、報紙攤、便利店、商場自動販賣機……都隨便買到,由¥100~500不等。塑料、透明、不堅牢、不耐用,可應付幾次,或一次。
日本街頭,更多在車站(火車、電車、地鐵),設一個個傘架,讓主人們即使不要也別扔棄,方便他人吧。告示板上有「善意、氣持、自由、利用、返卻、環境……」字樣。用完放回任何一個同等意義的傘架上,方便後來者。陌生人互不相識,但環保惜物意識,是民生教育,也是任何一個濕悶雨天的舒適溫暖。不知香港可以推行嗎?──只怕被貪心的人拿走了。